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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嘻哈樂團的主唱,
也不是饒舌歌手來著的。
跟著媽咪搬回台北以後,
我一直不是挺習慣北部的氣候及溫度。
而台北市的氣溫日日升高,
今年夏天似乎又再度打破了去年的記錄,
為了嚮應節能減碳,
也為了節省居高不下的電費度數,
在悶熱的公寓裏,
我和媽咪只能靠著一只小電扇,
稍稍的解暑一下。
我最喜歡待的地方就是電扇前的地板上,
總是喜歡側躺著,
讓電扇往我的肚皮上吹。
天氣熱到連我的大胃王食慾都沒有了,
媽咪怕我會中暑,
一直盤算著一個大計劃,
又擔心我會因為這個大計劃而變得自卑外加自閉,
所以拖了一個多月才把這個大計劃實行。
沒錯!
這個大計劃就是要把我穿了快三年的毛衣給脫掉!
啦啦。啦啦啦。啦啦啦!啦啦。啦啦啦!
脫掉。脫掉~脫掉!
通通脫掉~脫掉~脫掉!
脫 !脫 !脫 !脫 !
這是我之前帥氣的模樣,
如何?!
我現在雖然把毛衣給脫了下來,
還是不改我俊俏的外表吧!?
好啦~我承認!
剛回來的時候,
我是有自閉了那麼一下下啦,
沒辦法呀!
穿了快三年的毛衣,
一下就給扒個精光,
人家會害羞嘛~
而且全身光不溜丟的,
每當我要坐下時,
那冰涼的地板讓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,
不習慣咩!!
不過,
我是那天下第一,
宇宙霹靂無敵適應力超強的moomi哥耶~
這點小事哪難得了我!
馬上,
又可以給它睡。到。深。處。無。怨。尤。啦~
脫了毛衣,
睡得更舒服了。
大變身,成功!
YO ~ YO ~ CHECK IT OUT 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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