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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嘻哈樂團的主唱,

也不是饒舌歌手來著的。

 

跟著媽咪搬回台北以後,

我一直不是挺習慣北部的氣候及溫度。

而台北市的氣溫日日升高,

今年夏天似乎又再度打破了去年的記錄,

為了嚮應節能減碳,

也為了節省居高不下的電費度數,

在悶熱的公寓裏,

我和媽咪只能靠著一只小電扇,

稍稍的解暑一下。

 

我最喜歡待的地方就是電扇前的地板上,

總是喜歡側躺著,

讓電扇往我的肚皮上吹。

天氣熱到連我的大胃王食慾都沒有了,

媽咪怕我會中暑,

一直盤算著一個大計劃,

又擔心我會因為這個大計劃而變得自卑外加自閉,

所以拖了一個多月才把這個大計劃實行。

沒錯!

這個大計劃就是要把我穿了快三年的毛衣給脫掉!

啦啦。啦啦啦。啦啦啦!啦啦。啦啦啦!

脫掉。脫掉~脫掉!

通通脫掉~脫掉~脫掉!

脫 !脫 !脫 !脫 !

 

這是我之前帥氣的模樣,

如何?!

我現在雖然把毛衣給脫了下來,

還是不改我俊俏的外表吧!?

 

好啦~我承認!

剛回來的時候,

我是有自閉了那麼一下下啦,

沒辦法呀!

穿了快三年的毛衣

一下就給扒個精光,

人家會害羞嘛~

而且全身光不溜丟的,

每當我要坐下時,

那冰涼的地板讓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,

不習慣咩!!

 

不過,

我是那天下第一,

宇宙霹靂無敵適應力超強的moomi哥耶~

這點小事哪難得了我!

馬上,

又可以給它睡。到。深。處。無。怨。尤。啦~

 

脫了毛衣

睡得更舒服了。

大變身,成功!

YO ~ YO ~ CHECK IT OUT !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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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布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